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作为国内知名的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基地,其学位授予制度严格遵循国家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学院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学位申请途径。本文将详细介绍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能够颁发的学位种类及其申请要求。
可发学位种类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可以颁发的学位主要包括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1. 学士学位:学院各本科专业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业要求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2. 硕士学位:学院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设有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生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通过论文答辩后,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
3. 博士学位:学院在部分学科领域设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生需经过严格的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和科研训练,通过论文答辩及学位委员会的审核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学位申请要求
1. 学士学位申请要求:学生需完成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等,且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还需通过学校的毕业论文答辩。
2. 硕士学位申请要求:学生需完成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和科研任务,成绩优异且通过中期考核。需提交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论文需达到学院及导师的要求。
3. 博士学位申请要求:学生需完成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并达到学院及导师的科研要求。论文需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答辩,且需通过学位委员会的审核。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作为一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社会声誉的学院,其学位授予制度严格而规范。学院可颁发的学位种类丰富,包括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学生在完成相应的学业要求和通过论文答辩后,可申请获得相应学位。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也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发展空间和职业晋升机会。
以上内容即为关于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能发哪些学位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广大同学更好地了解学院的学位授予制度,为未来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